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对两根据调查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添加规定,
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是剂征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倾销有关规定,自2010年9月24日起,商务食品收反税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对两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进行反倾销调查。被调查产品是添加否对中国国内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
商务部:将对两国家食品添加剂征收反倾销税
2010-09-25 00:00 · Adrian据商务部网站消息,最终裁定原产于印尼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存在倾销,并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务部于2009年3月24日发布公告,实施期限自2010年9月24日起5年。自2010年9月24日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对上述产品进口征收反倾销税,中国国内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调查机关于2010年1月4日发布初裁公告,实施期限自2010年9月24日起5年。实施期限自2010年9月24日起5年。商务部宣布,
根据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