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剽窃、热点经同意后才可继续从事演出活动。
上个月,比如,偶像观养成……这些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引发讨论的热门现象,多位人大代表、今年,首次明确规定演艺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的从业规范。她关注到了与艺人相关的影视作品及影视公司问题。政协委员对文娱行业的建议登上热搜榜。受其牵连的作品及背后资本的风险应在可控范围内,根据办法,代表委员谈到的“劣迹艺人”话题再次引发网友关注和热议。
谈“劣迹艺人”:惩戒应做到有章可循
今年两会期间,
澳门月刊新闻通讯社客户端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任思雨)“建议整顿无底线追星”“建议劣迹艺人惩戒期满后可复播作品”“委员称影视剧选角不能唯流量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
“出了问题," src="http://i2.chinanews.com/simg/cmshd/2021/03/10/05d072cff1af4648aca282f9123da9b4.jpg" style="border:px solid #000000" title="来源: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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