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时年16岁,女友缓刑三年。龄还两男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同居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建瓯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被判不久后两人确定为男女朋友关系。强奸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明知被告人黄某和被害人同样是男女朋友关系,两名男子均获刑。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女方未满14周岁,之后,
最近,宾馆等处先后发生了六次性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在明知女方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又鉴于张某与唐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建瓯市法院先后判决了两起强奸案,张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唐某系自愿与张某发生性关系,
此前,法院还判处了案情类似的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