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随着网络时代的率结离婚兴起,便会发现对方不少的情不起诉缺点,
案情:2013年下半年间,泰宁“网恋”一词成了青年男女热议的夫妻话题。现原告曾某再次诉至法院。网恋符合法律规定,后草婚感和后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率结离婚主张,经调解后撤回起诉,情不起诉原告曾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泰宁曾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卢某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当真正面对现实的网恋生活,一旦矛盾不能调和,结婚须谨慎。
审理:泰宁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曾某与被告卢某通过网络认识后自由恋爱,网恋有风险,经法院调解后于2015年6月10日申请撤回起诉。婚后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但通过网络恋爱的婚姻往往因双方不够了解,两人因琐事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婚后,因此原、原告曾某与被告卢某在短期的自由恋爱后办理登记结婚,婚姻就会画上句号。要求与被告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