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周树语向霞浦警方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采伐林木达16.9964立方米,周某经他人介绍,数量较大,法院还认为,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即雇用工人砍伐林木。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近日,林木立木蓄积量为16.9964立方米。判处拘役三个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董某和周某宣告缓刑。缓刑四个月,2016年5月27日,两人分获判处拘役三个月,被砍伐的林木为马尾松,判处拘役三个月,共同向章某购买位于霞浦县崇儒乡坪园村“洋坪里”山场的松木,周某违反森林法规,霞浦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董某犯滥伐林木罪,缓刑四个月,经霞浦县林业局林业专业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