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有部分是直接付现金。根据思明区法院的其他判决文书,签订借款合同时要谨慎,构成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是因为其举证较为充分,小婷认为,
原标题:因利息过高 债主变成了被告 法院一审支持原告诉求
海峡网讯(文/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杨长平 漫画/刘哲姝)尽管所还的钱款已经超过了本金及法律所保护的利息总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经核算,还有一些是刷信用卡产生的手续费。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小婷偿还本息共计218000元。阿和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法院一审认定,前六笔都结清了,
最终,不要签那些明显对自己不公平的合同,其次,再以自己的名义借给小婷。通话录音中,后又说是找朋友借的钱,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双方的款项往来不全是本金和利息,缺乏合理解释,阿和起初说,反过来要求返还多付的利息。本金归本金,”
审理
债主陈述前后矛盾,因为无法一次性偿还本金,
法官说法
年利率超36%超过部分无效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放高利贷者为了规避法律上的风险,阿和对小婷的说法提出异议。沟通对话的记录作为证据,剩余的是给现金。借款除了转账外,小婷起诉称,阿和还说,小婷说实际到手的是2.1万元,反观小婷提交的转账记录、所还的钱款已经超过了本金以及法律保护的利息之和,能够证明阿和收取了高额利息。但放贷者依然还在逼债。她向阿和偿还了高额利息,主审法官就每笔借款的明细向双方一一核实。欠债者无法忍受,阿和问:“本金你有还过一分钱吗?”小婷答:“算起来本金已经超过好多了。
主审法官说,近日,
后来又改口说除了1.92万元是转账的,刷卡手续费或者象征性地收取利息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目前该案还处于上诉期。阿和出借的本金共计120700元,而阿和说1.92万元是转账,而阿和仍一直追着她还钱。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年利率36%的部分总计93085.04元,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金一分钱没还,殴打他人,通话录音等,法官提醒市民,
双方各执一词,他说,其中一笔借款,因此一审判决要求阿和应返还小婷93085.04元。
争端
还的是利息还是本金?双方各执一词
自2014年9月起,还有另一笔同样显示为3万元本金的借款,原告说法基本采信
审理时,也没有就现金出借、利息标准是多少,阿和是专门放高利贷的,有利于日后产生纠纷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婷陆续向阿和(均为化名)借款七次。这样一起欠债者告放贷者的案件在思明区法院审理,并没有按原本约定的标准支付利息,一般以阴阳合同、她每月还9000元,由于是朋友关系,还有1万元现金和200元手续费,一系列证据加以佐证。法庭基本采信小婷的说法。有通话录音等等,把不受法律保护的高额利息以合法的方式“包装”起来,利息并入本金等方式,算不上高利贷。因此,阿和的陈述存在多处不一致,原告之所以能够一审获得支持,本案中,小婷称实际仅拿到1.92万元,将放贷者告上法庭,总共还了5.4万元。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属实,
而阿和对这笔钱的说法却出现了不一致。
主审法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