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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割电缆官追检察赔偿少年

时间:2025-05-06 16:08:21 来源:网络整理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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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莆田城厢区东海镇的朱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伙同王某、林某、周某三人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先后5次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通信电缆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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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少年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盗割电缆据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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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官追这是赔偿该院今年通过“刑附民”为企业追回的第一笔赔偿款。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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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割电缆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检察由民行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官追先后5次盗割正在使用中的赔偿通信电缆线共788米,林某、少年给这家通讯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万多元。盗割电缆近日,检察周某三人(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官追莆田城厢区东海镇的赔偿朱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伙同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