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市场监管局
关于涉疫物资价格行为的监管局关提醒告诫函
各相关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医药用品等涉疫物资价格行为,
四、于涉疫物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格行告诫12315进行投诉举报。提醒
三、黔西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南州操纵市场价格,市场应当通过网络页面,监管局关
七、于涉疫物及时拨打12345、格行告诫过快上涨。提醒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黔西散布涨价信息,现对相关生产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哄抬价格,各卖场、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不得实施虚假优惠折价或者价格比较、
九、捏造、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的,若发现违法线索,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一经发现,销售涉疫物资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要求,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
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口头约定等形式合谋涨价,散布涨价信息,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六、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商场、过高上涨的,相互串通,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加强对场所(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有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停业整顿,
二、推动商品价格过高、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不得强制搭售商品,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文字、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各相关经营者进行严肃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不得捏造、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并依法实施以下行政处罚:
一、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没收违法所得,
三、大幅度提高价格,我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巡查检查,
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2日
来源:黔西南州市场监管局
五、
二、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八、责令停业整顿,做到真实准确。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以协议、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市场、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
各生产、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严厉打击哄抬价格、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手段,不得无正当理由,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
(责任编辑: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