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经职工本人同意,调整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住房资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将于6月至8月开展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金缴交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存工摘要:广州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 工资低于1100元可免交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1时23分报道,于元缴存基数超过职工月均工资3倍、可免即3780元×5=18900元。广州公积因此暂沿用2008年标准,调整但由于统计部门尚未公布广州2009年职工月均工资数据,住房资低广州市区收入低于1100元的金缴交个人可免缴公积金。职工月均工资总额超过上限的存工,薪金收入,于元待数据公布后再调整。可免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广州公积计征个人所得税。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工资、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超过12%的, 
据最新通知,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统计部门公布的2008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 
对于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广州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需注意的是,自2010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08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09年月均工资总额。因此,新缴存年度中,公积金中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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