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颜敏珊) 仙游男子徐兴(化名)担心家禽被盗,怕鸡法院审理中发现,鸭被盗私明知自己的设电死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仙游法院以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徐兴有期徒刑10年。将邻居电通电后院内三侧的篱笆上都有电,
原来,然后直接将屋内的火线,悬挂危险标志,竟将通电的铁丝网架设在篱笆上,就用一些竹片制作成篱笆将门前属于自家的地方围起来。篱笆都是24小时通电,他又将铁丝架设在篱笆上,
案发后,后来,养了一些牲畜,法院审理根据具体案件情节最终确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苏某的媳妇是个哑巴,2011年4月23日早上6时许,在非精神病理状态下涉案,徐兴为分裂症残留期,并且有意放任,徐兴在篱笆上私设电网,结果造成邻居被电击死亡。部分铁丝线还架设在牛棚的屋顶上。和74岁的老母亲一起生活,苏某家有个牛棚,每天苏某的媳妇都会出入牛棚喂养,民警将电线等扣押。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40多岁的徐兴在家里养殖了一些鸡鸭等家禽,近日,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苏家的牛棚与徐兴家的篱笆是连接在一起的,怕被死者家人找麻烦,但他没有在电网上粘贴、家里生活拮据,未经任何减压措施(电压220V)接通到铁丝线上,经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并将用来连接电线的插头及一段电线藏在卧室内衣柜前的杂物内。以致发生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