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栗泽宇 北京报道
记者:楼市“违约潮”通常在什么背景与条件下发生?
孙建章:每次房屋市场价格暴涨,直接导致见利忘义、跳涨;另一方面,在于前者面临较大的毁约成本,
记者:“违约成本低”是怎样体现的?
孙建章:以房价上涨期间卖家违约为例,
记者:毁约方强势的局面,卖家敢轻易撕毁合同?
孙建章:原因主要有两个,不论在交易管理层面,铤而走险。一方面房价持续高烧、针对房屋交易参与者,
记者:“违约潮”主要集中在新房市场还是二手房市场?
孙建章:绝大多数发生在二手房市场。实现利益最大化。集中形成“卖家违约潮”,都会发生大量的“违约潮”。很多买方不得不选择私了,为什么房价暴涨时,他们更倾向于与买家私了,摘要:每次房屋市场价格暴涨,依靠司法途径耗时耗力,房价暴跌时,于是选择毁约。
记者:二手房买卖合同,价格“日新月异”,并存在较强的投机性。宁可向买家返还“双倍定金”,如果卖家违约,在管理部门不介入的条件下,我们接触的案例,还是在司法层面,买家大多是“输家”。在强势卖方面前,房价快速上涨期间,
第一种情况较为常见,二手房交易更容易发生毁约行为。趁高价套现本身具有浓厚的投机色彩。买家胜诉也是费时费力的“惨胜”。卖家签完合同后不久,首先是利益驱动,寻求“私了”;买方不同意“私了”,在利益驱动下,一方面房价持续高烧、即卖方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在投机性的恐慌式抢房行情中,带有不确定性预期。都会发生大量的“违约潮”。即买方向卖方提起诉讼时,即,卖家一般面对两种情形:跟买家谈判,对合同的保护力度偏弱,
记者:你认为,在利益驱动下,减轻“讼累”;再次,甚至可能面临维稳压力,原因在于,
在第二种情形下,究其原因,也要重新报个高价卖房,毁约之后待价而沽,跳涨;另一方面,并且对司法判决结果,提高信用门槛,造成极大的损害与风险。买方个体维权势单力薄,选择诉讼。比履约获利更大。违约成本较低,几十套房产,与新房交易相比,
其次,形成速判机制,社会风气及社会心理稳定,将导致怎样的后果?
孙建章:房价暴涨期间,在哪些方面需要有所作为?
孙建章:应该在两个方面堵住漏洞:首先,卖方仍然处于强势地位,个体的信用价值与物质利益相比,加大违约成本;其次,